男前所以招勇往江南杀贼者,以江岷樵麾下人少,必须万人一气诸将一心,而后渠可以指挥如意,所向无前。故八月三十日寄书与岷樵,言陆续训练,交渠统带。此男练勇往江南之说也。王璞山因闻七月廿四日江西之役谢、易四人殉难,乡勇八十人阵亡,因大发义愤,欲招湘勇二千前往两江杀贼,为易、谢诸人报仇。此璞山之意也。男系为大局起见,璞山系为复仇起见。男兼招宝庆、湘乡及各州县之勇,璞山则专招湘乡一县之勇。男系添六千人,合在江西之宝勇、湘勇足成万人,概归岷樵统带。璞山则招二千人,由渠统带。男与璞山大指虽同,中间亦有参差不合之处。恐家书及传言但云招勇往江南,而其中细微分合之故,未能尽陈于大人之前也。
自九月以来,闻岷樵本县之勇皆溃散回楚,而男之初计为之一变。闻贼匪退出江西,回窜上游,攻破田镇,逼近湖北,而男之计又一变。而璞山则自前次招勇报仇之说通禀抚、藩各宪,上宪皆嘉其志而壮其才。昨璞山往省,抚、藩命其急招勇三千赴省救援。闻近日在涟滨开局,大招壮勇,即日晋省。器械未齐,训练未精,此则不特非男之意,亦并非璞山之初志也。事势之推移,有不自知而出于此,若非人力所能自主耳。
季弟之归,乃弟之意,男不敢强留。昨奉大人手示,严切责以大义,不特弟不敢言归,男亦何敢稍存私见,使胞弟迹近规避,导诸勇以退缩之路。现令季弟仍认按:原本此处有数行空白之不可为,且见专用本地人之有时而不可恃也。男现在专思办水战之法,拟簰与船并用。湘潭驻扎,男与树堂亦尝熟思之。办船等事,宜离贼踪略远。恐未曾办成之际,遽尔蜂拥而来,则前功尽弃。
朱石翁已至湖北,刻难遽回。馀湘勇留江西吴城者,男已专人去调矣。江岷樵闻亦已到湖北省城。谨此奉闻。男办理一切,自知谨慎,求大人不必挂心。
咸丰四年甲寅三月廿五日 致父亲书
男国藩跪禀父亲大人万福金安:
廿二日接到十九日慈谕,训戒军中要务数条,谨一一禀复:
一、营中吃饭宜早,此一定不易之理。本朝圣圣相承,神明寿考,即系早起能振刷精神之故。即现在粤匪暴乱,为神人所共怒,而其行军,亦系四更吃饭,五更起行。男营中起太晏,吃饭太晏,是一大坏事。营规振刷不起,即是此咎。自接慈谕后,男每日于放明炮时起来,黎明看各营操演。而吃饭仍晏,实难骤改。当徐徐改作天明吃饭,未知能做得到否。
一、扎营一事,男每苦口教各营官,又下札教之。言筑墙须八尺高、三尺厚,濠沟须八尺宽、六尺深;墙内有内濠一道,墙外有外濠二道或三道;濠内须密钉竹签云云。各营官总不能遵行。季弟于此等事尤不肯认真。男亦太宽,故各营不甚听话。岳州之溃败,即系因未能扎营之故。嗣后当严戒各营也。
一、调军出战,不可太散。慈谕所戒,极为详明。昨在岳州,胡林翼已先至平江,通城屡禀来岳请兵救援,是以于初五日遣塔、周继往。其岳州城内王璞山有勇二千四百,朱石樵有六百,男三营有一千七百,以为可保无虞矣,不谓璞山至羊楼司一败。而初十开仗,仅男三营与朱石樵之六百人,合共不满三千人,而贼至三万之多,是以致败。此后不敢分散。然即合为一气,而我军仅五千人,贼尚多至六七倍,拟添募陆勇万人,乃足以供分布耳。
一、破贼阵法,平日男训戒极多,兼画图训诸营官。二月十三日,男亲画贼之莲花抄尾阵,寄交璞山,璞山并不回信;寄交季弟,季弟回信言贼了无伎俩,并无所谓抄尾阵;寄交杨名声、邹寿璋等,回信言当留心。慈训言当用常山蛇阵法,必须极熟极精之兵勇乃能如此。昨日岳州之败,贼并未用抄尾法,交手不过一个时辰,即纷纷奔退,若使贼用抄尾法,则我兵更胆怯矣。若兵勇无胆无艺,任凭好阵法,他也不管,临阵总是奔回,实可痛恨。
一、拿获形迹可疑之人以后,必严办之,断不姑息。
以上各条,谨一一禀复,再求慈训。
男谨禀。
咸丰四年三月廿五日 致澄侯、温甫、子植弟书
澄、温、植三弟左右: